诸 城 市 人 民 法 院
执 行 通 告
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,以下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,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五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第一条、第二条之规定,决定将该批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对纳入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,人民法院将联合征信及监督部门,在置产置业、融资信贷、行政审批、市场准入、生活消费等方面,对其予以信用惩戒。对构成拒不履行判决、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,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欢迎向人民法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线索。
诸城市人民法院
姓名:王俊杰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昌城镇东下泊村
失信情况: 未履行支付路**抚养费18170元的义务
姓名:相文华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昌城镇小行寺村172号
失信情况:未履行支付卢**人身损害赔偿款17329.5元 的义务
姓名:李子栋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石桥子镇大里户村
失信情况:未履行支付郑**抚养费11940.6元 的义务
姓名:张永亮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相州镇叶家屯村
姓名:林夕俊
性别:女
住址:诸城市相州镇叶家屯村
姓名:高超
性别:男
住址:高密市密水街道周阳四村161号
姓名:姜焕玉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兴华东路马道巷94号
失信情况:未履行支付赵*事故损失款21013.5元 的义务
姓名:周加宣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市场街中段水果店
失信情况:未履行支付丁**医疗费等损失 83732.61元的义务
姓名:王海明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林家村镇高家庄子村147号
失信情况:未履行支付姜**事故 赔偿款70527元的义务
姓名:匡效勇
性别:男
住址:诸城市金东世纪城12号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