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6日上午,诸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“双公示”工作推进会,诸城市公安局、综合行政执法局、审批服务局等12个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推进会上,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分管负责同志传达了潍坊市“双公示”工作推进会议精神,就该市前期“双公示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,并就做好下步“双公示”数据归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,会议要求相关单部门单位按照《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》的要求,依法依规做好“双公示”数据归集,按照“谁产生、谁提供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确保将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及时上传至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。要进一步推进“双公示”数据量质提升,为信用诸城建设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。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心工作人员针对前期“双公示”数据报送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,就“双公示”数据归集工作进行了培训。